一、农村集体土地离婚后怎么分
当婚姻走到尽头时,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分配问题,主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处置,具体如下:
第一种情形,若夫妇二人均属城市户籍居民,需遵循二人在离婚协定中所达成的共识进行土地权益分割,如若未能在协商过程中达成协议,则可以寻求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公正的裁决;
其次,如果夫妻其中一方为村落中的农民出身而另一方所处属性非农民,此时土地使用权应归属于农民身份一方,同时另一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。
最后,若是涉及到农村承包经营用地的归属问题,则应按照照顾女方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合理分配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二、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
关于租赁土地合同之效力,我国相关法规明确规定,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允许出租的,双方当事人在此前提下达成的合同,须严格遵循法律设定的合同有效要素,如若违反,则会被视为无效。
然而,就农村土地的使用而言,我国立法禁止将其出租予非农业建设活动,因此,若有此等行为,那么相应的租赁协议便在法律上不发生效力。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十五条
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,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,从事种植业、林业、畜牧业、渔业生产
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,它可以保护弱者,制约强者,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。但是,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,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。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,“农村集体土地离婚后怎么分”,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,去遵守法律,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,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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